第32章 年吉林持枪袭击派出所和检察院干部案 (第1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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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发现场】

常某义,是吉林市某区检察院控告申述检查科的一名检查干部。

他自己10多天以来,似乎丝毫没有察觉,一直被一高一低两名陌生男子在暗中死死盯着。

因为,他每次上下班,腰间一直佩戴着一把54式手枪。

老话说,不怕贼偷,只怕贼惦记。

这两个贼惦记的不是他自行车上挂的黑色公文包,而是他腰间棕色枪套里的手枪。

1991年7月24日上午10时许,常某义和几名同事一起到区文化宫看完反腐展览,中午12点,他骑着自行车一路回家。

10多天里,暗中的两名黑影已经将他的上下班的生活规律以及家庭住址,掌握得清清楚楚。

当常某义刚骑到自己家门口时,这两名男子立即跳下自行车,随即快速跟了上去。

常某义刚打开门,其中一名男子立即上前,用一个“枪”形物,顶住了常某义的后脑。

常某义内心一惊,本能地说出:“你干什…?”话音还没有落定,这名男子随即对着常的脑袋开了枪。

此时,客厅还有一人正在看电视,他是常某义的哥哥,当他听见“砰”的一声之后,就听见弟弟惨烈的惊叫声。

他当即感觉弟弟出事了,一下子吓得不知所措,因为常某义的哥哥生性胆小怕事,不敢出来看门口到底出现了什么事。

而且,他听见两个陌生的声音在凶恶地嘀咕着,似乎在向室内走来。

惊惧之下,他快速跑到阳台,一下子翻到了邻居家的阳台,躲藏了起来。

10多分钟后,他感觉家里没有了动静,才跑下楼,拨打了公安局的报警电话。

接警后,公安局正副局长携刑警大队几名民警很快就赶到了现场。

现场的情景惨不忍睹,常某义的后脑出现一个很大的创伤,他倒在一汪很大的血泊里。

平时所带的一个办公包和钱包遗留在现场,但腰间那把54式手枪和枪内5发子弹不翼而飞。

常某义立即被民警送到吉化第二人民医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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