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剑挑烽烟: 高适的逆袭人生

走入唐宋诗词的河流 清风与你同坐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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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开元十八年(公元730年)深秋,梁宋(今河南商丘)的田埂上,26岁的高适扛着锄头往家走。风卷着枯黄的稻穗打在腿上,心情郁闷——今年收成又不好,地里的麦子稀稀拉拉,连给母亲熬粥都不够。他裤脚沾着泥,怀里却揣着张皱巴巴的纸,上面是刚写的诗:

“兔苑为农岁不登,雁池垂钓心长苦”。

走到家门口,就看见母亲坐在门槛上补衣裳,线都穿不进针眼里。高适赶紧放下锄头,接过母亲手里的针线:“娘,我来。”母亲看着他,叹了口气:“儿啊,别总写那些没用的诗了,先把肚子填饱再说。”他点点头,夜里躺在草席上,借着油灯的光,还是忍不住往纸上写——他心里憋着股劲儿,总觉得不该一辈子埋在土里。

20岁那年,高适带着仅有的碎银子,背着书囊去了长安。他以为凭着自己的诗才,总能谋个差事,却没想到长安的门,比梁宋的田埂还难跨。

他住在平康坊最便宜的客栈里,每天天不亮就去拜访官员。有次去见一位姓王的郎中,门房斜着眼看他,手里的鞭子敲着门槛:“就你这穷酸样,也想见我们大人?”高适拿着怀里的诗稿,脸涨得通红,却没敢走——他从梁宋到长安,花光了所有积蓄,要是见不到官员,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。

等了三个时辰,才看见王郎中醉醺醺地回来。高适赶紧递上诗稿,王郎中扫了两眼,扔在地上:“写的什么玩意儿?边塞、打仗,长安人不爱看这个!”诗稿落在泥水里,字迹晕开,高适蹲下去捡,手指都在抖——那是他熬了三个通宵写的,每一个字都藏着他的志向。

长安的日子,过得比梁宋还苦得多。他没钱买饭,就去书铺抄书换馒头;冬天没炭火,就裹着破棉袄在油灯下看书。有人劝他:“高生,回梁宋种地吧,长安不是你待的地方。”他却摇摇头:“我就不信,凭我的笔,写不出一条路来。”

后来他没钱住客栈,睡在破庙里。有天夜里,下起了大雨,庙顶漏雨,他把诗稿抱在怀里,缩在墙角。听见外面有人唱歌:
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!”

他探出头,看见个穿白衫的人,手里拎着酒壶,正对着雨唱歌——那是李白。

两人一见如故,李白拉着他喝酒,听他说梁宋的田、长安的苦,拍着他的肩说:“兄弟,别愁!你的诗里有劲儿,将来肯定有人识你!”后来又遇到杜甫,仨人常在梁宋的田野里骑马、打猎、喝酒。李白喊着要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”,杜甫叹着“朱门酒肉臭”,高适就跟着拍桌子,说:“将来我要去边塞,拿剑打仗,用诗写尽那里的事!”

30岁那年,高适终于等来了机会——蓟北(今河北北部)招幕僚,他没跟家里说,收拾了个小包袱就走了。那是他第一次见边塞,风里带着沙,吹在脸上像刀子般,远处的长城蜿蜒在山里,就像条沉睡的龙。

刚到军营,他就跟着将士们去巡逻。有次遇到契丹人偷袭,箭雨“嗖嗖”落在身边,一个小兵替他挡了一箭,倒在他怀里,嘴里还喊着“护着粮食”。高适抱着小兵,看着他胸口的血染红了衣裳,就懂了什么是“战场”——不是诗里写的“大漠孤烟直”,是真真切切的生死。

夜里,他坐在篝火旁,借着光写《蓟门行五首》,

写“胡骑虽凭陵,汉兵不顾身”,

写“羌胡无尽日,征战几时归”。

将士们围过来看,有个老兵指着诗说:

“你写出了我们的苦,也写出了我们的劲!”

最让他难忘的,是开元二十六年(公元738年)的一场仗。那时候他在营州(今辽宁朝阳)幕府,敌军来犯,将士们在前线拼命,将领却在中军帐里喝酒、听琵琶。高适站在城楼上,风把战袍吹得猎猎响,看见下面的士兵一个个倒下,血把雪地染成红色,再回头,帐里的歌声还飘过来——他攥着拳头,当晚就写下了《燕歌行》。

“战士军前半死生,美人帐下犹歌舞”,

这两句诗,他写得又快又狠,墨汁都溅在了纸上。写完后,他把笔扔在桌上,哭了——他不是哭自己,是哭那些死在前线的士兵,哭他们的血,换不来将领的一句关心。

后来这首诗传到长安,连唐玄宗都读了,说:“这个高适,写出了边塞的真模样。”高适的名字,终于被人记住了——不是因为他是“穷书生”,是因为他的诗里有血、有泪、有将士的魂。

46岁那年,高适考中了进士,被派到封丘(今河南封丘)当县尉。这是个小官,管着催租、捕盗的事,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——他想的是去边塞建功,不是在县里欺负老百姓。

第三十二章

剑挑烽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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